清代法律如何制度性地决定了女性地位的低下?这些深层的制度性缺陷又如何成为曹雪芹绝望的根源?《红楼梦》写了很多女性角色之死,诱因和致命因素各不同,作者似乎在穷举当时女性的绝路,仅自杀手法就有悬梁、撞柱、投井、刎颈、吞金……我们为之震撼和悲哀,但仅凭感性的直觉,其实很难真正理解她们的绝境。
近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新书《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该书从法律社会史角度解读《红楼梦》,聚焦十二位(类)女性角色,对应十二个清代法制问题,整理与《红楼梦》中事件类似的清代司法案例,剖析清代女性困境的制度性原因,考察了清代性别、家庭、法律、政治间的互动与演变。作者综合多重视角,立足“法学与文学”研究路径,聚焦人口拐卖、生育、财产分配、官员考核等社会议题,分析了《红楼梦》作者及书内女性角色如何受到当时礼教与法律的限制、如何做出反抗与批判,展示了清代法律与社会的风貌。
作者简介
柯岚,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法律史、法律文化。著有《红楼梦成书传世之谜》《法哲学中的诸神之争》等。
内容试读
清代官员考核的荒唐事:贾雨村官场沉浮一遭,决定为前程抛弃良心
江西省有一年赶上全省官员大计,有一个府经(知府的属官,低级文官)被评定为“有疾”,按照制度要离职。这府经非常生气,就趁布政使(省级行政长官,主管一省的财政、民政,俗称藩宪)回衙署办公、众下属都在跟前侍立的时候,上前跪下,问道:“卑职到底有什么病,大人就给我这样的评级?”布政使回答说:“听说你的脚有病啊。”府经就起身摔掉了帽子,撩起衣襟挽起袖子,打了几套拳,又从东边飞跑到西边,从南边飞跑到北边,还跳跃了好几次,最后脱掉鞋袜和长裤,让布政使来看他的脚。布政使的下属随从等几十个人都惊呼哗然。布政使脸上挂不住了,恼羞成怒,说道:“是你的知府给你定的这评语。”府经回答说:“大人这样轻信,怎么服人呢?”布政使无话可说,众人把府经扶出去了,也不知这事后来怎么了结的。
在这个故事里边,这府经被他的上司知府评定为“有足疾”,说他脚有病,差不多就把他定性为残疾人了。但实际上他脚好好的什么病都没有,跑得比谁都欢。他的大计考核是由知府主持的,但要上报到省里统一造册,按照制度布政使有责任复查。看来他可能得罪了知府,知府就用这种方式让他下岗了,布政使也根本没有履行复查的职责。他根本就没有足疾却被认定为有足疾,用现在的话来说,他这就是“被残疾”了。
回过头去看贾雨村,贾雨村知县没当几年就升了知府,应该是表现很出色,被他的前任上司评定为“卓异官”了,否则他不可能升官。最初的贾雨村不见得真是个很出格的贪官,但他当了知府以后得罪了上司是毫无疑问的,上司已经盯上了他,准备弹劾他拿他开刀。他做知县的时候可能运气比较好,遇到了一个比较公正的上司,虽然他没有怎么行贿,但上司还是看中他的能力,把他评定为“卓异官”了。他从考科举开始就一直遇到贵人,虽然他没有什么后台也没走什么门子,却总遇到好人,甄士隐给他送盘缠,主考官阅卷秉公录取了他,第一任上司大计时秉公给他最好的评语,可能他就有点骄傲了,“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第二回)。他升官做了知府,开始接触省里的官员,这里的官场比基层要复杂得多,他不懂得潜规则,没有打点上司,又锋芒毕露,爱表达自己的不同政见顶撞上司,上司当然就要收拾他了。
实际上更有可能的是,贾雨村最初还真是比较负责任的官,想做不少事情,但是不懂得官场要打点上司的潜规则,又不会巴结讨好上司,也不懂得拉关系走门子,说话直来直去,所以很快就被上司弹劾栽了跟头。最初的贾雨村不见得是真的“贪官”“酷官”,而是“被贪酷”了。假如他那时候就知道护官符这回事,不去顶撞自己的上司,也结交几个贾史王薛这样的大人物给自己撑腰,就不会落到这一步。贾雨村罢官以后贾政随便写了一封信就给他谋了一个应天府知府,可想而知,如果当初做苏州知府的时候他就已经跟贾政认了同宗攀上了亲戚,大计考核的时候贾政给他的上司打个招呼,他怎么也不会被罢官。
门子,据史家考证,明清时真有这个职业,就是跟在长官身边近身服侍的长随。曹雪芹安排一个门子告诉贾雨村护官符的诀窍,其实也有隐喻的意义。每一个做官的人,进了官僚系统这种复杂的大厦,一定要熟悉其中的门径,什么地方该走什么地方不该走,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如果不知道这些门径,不遵守游戏规则,不按照牌理出牌,迟早要被排斥出来。贾雨村第一次做官,就是因为不了解门径,不到一年就被革了职,那他现在需要了解这些门径。门子就好像卡夫卡笔下那个站在法律门前的守门人,他真的是谁并不重要,只是每个进入官僚大厦的人,都需要一个初出历练的过程,也都需要这样一个引路人。
贾雨村听门子讲完了这护官符,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是很受触动的。他这个新官得来不易,他可不想再得罪大人物丢了自己的前程。护官符里讲了,贾、史、王、薛是四大家族,相互通婚结亲,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地方官不敢惹这些大家族,惹了一家,实际上惹了好几家,弄不好自己官就做不成了。原来荣国府二当家贾政和薛蟠的父亲是连襟,都娶了京营节度使王子腾的妹妹。薛蟠的父亲是内务府的皇商,是替皇家采购各种物品的。薛蟠父亲早死,母亲把他抚养长大。他的母亲薛姨妈和贾政的王夫人是同胞姐妹,两家关系非常密切。
贾雨村在官场经过一番浮沉,现在已经很清楚:护官符上写的四大家族,那就是做官的人不能触动的背景。这些家族的人好像不是这国家的人,这国家的法律对他们不能适用,要做官就得搞清楚对哪些人不能适用法律。贾雨村本来是有良心的,他起先中了科举做了官,第一件事就是到甄家去寻访他的恩人,知道了英莲的遭遇,他还承诺要替甄家找人。现在恩人的女儿就在眼前,问题是贾家也是自己的恩人,凶犯还是这贾家的亲戚。过去的恩人甄士隐都不知道去哪了,眼下这恩人贾家可是自己前途的敲门砖。就在护官符出现的那一刹那,贾雨村闹了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他要从有良心变成没良心,因为良心阻碍他的前程。
但是冯渊的案子总得断啊,冯渊是和薛家起了争执,双方斗殴,薛蟠指使豪奴把他打死了,按照《大清律例》的规定,这属于“斗殴杀人”:
凡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监候)。故杀者,斩(监候)。若同谋共殴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伤为重,下手(致命伤重)者,绞(监候)。元谋者(不问殴否),杖一百,流三千里。余人(不曾下手致命又非元谋),各杖一百(各兼人数多寡及伤之轻重言)。(《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斗殴及故杀人》)
按照这条法律,斗殴杀人的,不管是用什么方法打死的,要判死刑。如果是多人一起打死的,下手最重导致死亡的判绞刑,指使的人不管自己动没动手,杖一百,流三千里。其余的人也都要杖一百。
这门子还真是鬼灵精,他给贾雨村出了一个主意:反正薛蟠已经跑了人都找不到了,让薛家报个暴病身亡,你再说自己会扶乩,在公堂上设个乩坛,当堂扶乩,让军民人等只管来看,最后就说乩仙批了,死者冯渊与薛蟠“因夙孽相逢,今狭路既遇,原应了结”(第四回),薛蟠今已得了无名之症,被冯魂追索已死。
大约这门子在官府里待得久了,知道官府经常拿这种迷信活动来糊弄百姓,所以他才能想出这主意。从制造冤案的角度来看,这主意其实也蛮高明。第一它很讲道理,认罪态度很好,没有反过来抵赖冯渊,说薛蟠是正当防卫。第二它不用给薛蟠找人替死,不会殃及无辜。第三它拿鬼神出来证明,一般人还都不敢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