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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城亦乡: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突围》:深入基层,探索社会转型新思路

2022-05-07 16:19 来源:南方网

  南方网讯  当前,中国农村正处在转型之中。尤自新世纪以来,城市化成为转型的根本动力,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乡村治理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等是转型的体制、机制因素,传统文化和农村社会形态则构成了转型的社会因素。中国社会结构亦由此呈现出城乡互构、亦城亦乡的中间特征。

  对于转型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作者不生搬硬套外来的理论来解释,也认为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或行政的力量来解决。他走访考察全国多地,分析和总结各地经验之得失,努力探索一条具有主体性的中国社会科学的道路。

  本书秉承着“重新发现中国”系列及“华中乡土派”的一贯风格,田野调查在书中占比很大,而且几乎所有的观点、判断都有其田野调查的根据。作者的足迹遍布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河南、江西、安徽、湖北、广东等地,其中既有沿海发达地区,也有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对我们整体地理解新时代的中国农村很有助益。

  本书关涉农村各方面问题,总结了中国各地农村在转型与变革中的经验与教训,内容扎实,观点清晰有力。本书还重点关注了农民工群体,在新的历史时期重新发现了这一对中国社会转型做出巨大贡献的群体,在对他们的生活的描摹中体现出学者应具备的社会使命感和人文关怀。

  作者简介

  夏柱智,1987年生,湖北黄石人。社会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土地制度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中国乡村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章节试读

义乌实践:从旧村改造到宅基地改革

  2015年,浙江省义乌市成为全国15个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之一。从全国来看,义乌的改革得到了最多的关注,成为样本。其中主要关注点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关于义乌改革的解读很多,但缺乏深度的田野调查,过多地突出义乌建立宅基地“市场”的一面。其实不然。我在2021年深入改革一线,发现义乌的宅基地改革主要服务于“旧村改造”这一独特的乡村建设经验。其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独特实践也不能支持很多学者主张的推动宅基地使用权完全物权化、市场化的观点。

  一、以“旧村改造”进行乡村建设

  义乌是浙江省发达的县级市,也是著名的小商品之城,县域经济总量超过1000亿元,在全国县域经济中排名靠前。义乌地形上多山区丘陵,平地不多,建设用地资源十分紧张。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顺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义乌农村开始了严格的宅基地管理,村庄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当地政府出台了“旧村改造”政策,这是宅基地改革的基本依托。

  旧村改造一般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是一个自然村)为单位,农户集体整体申请,政府整体审批。新村用地规划一般控制在人均100平方米左右,用地总面积一般是老村的两倍以上。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宅基地“有偿选位”等方式自行筹集资金投入“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改变了义乌农村面貌。

  调查发现,在义乌凡是完成旧村改造的村庄,其经济社会面貌均有极大的改进,突出表现为:农村集体和农户个体的经济收入快速增加;村庄人居环境大为改善,达到“美丽乡村”标准;社会矛盾减少,解锁了村庄善治。

  青口村是义乌市江东街道的一个普通村庄,目前融入城区,主要产业为餐饮和物流。青口村一共683户,1686人,于2004年启动旧村改造,分两个批次分配1800间宅基地,筹集了约1.3亿元。目前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1000多万元,户均有3个店面及3层楼房,平均房租收入每年15万元。沙溪村共465人,是一个正在进行改造的村庄,原来主要从事皮带加工、贸易等行业,一直到2017年才启动“旧改”,到2021年6月,村集体分配了近550间宅基地,筹集了约1.3亿元。沙溪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一直落后,群众都盼望早点被纳入“旧改”计划。该村副主任讲:“沙溪村没有‘旧改’,村庄环境‘脏乱差’,其他村一间店面3万~4万元租金,沙溪村一栋房的租金就这么多。”

  20多年来,义乌的旧村改造政策不断改进,基本稳定,成为最主要的惠农政策和乡村建设政策。从影响来看,旧村改造的不断推进,为义乌建成面向全国、全球的小商品市场提供了基础。小商品市场的土地秩序条件是拥有合法、规整、基础设施便利的店面及配套仓库。旧的村庄宅基地狭小,基础设施落后,难以承担不断扩大的需求。

  统计数据显示,义乌常住人口接近186万人,是浙江省县域常住人口最多的城市,而市场主体规模约75万个,占全省的十一分之一,全国的千分之五。常住人口和市场主体的比例远超过一般地区,也超过浙江平均水平。政府主导建立的义乌小商品市场不断扩张,目前提供店面约7.5万个。在广袤的乡村,农户提供的店面远远超过了这个数量,而且租金相对便宜。2020年末,义乌市农村户籍人口约33万人,按照一人一间店面计算,农村提供的店面总数就是义乌小商品市场提供店面数的4倍以上。

  二、宅基地初始配置的复杂制度

  制度变迁是要回应乡村建设实践的。义乌是经济发达地区,又推动大规模旧村改造,提出了宅基地改革的要求,因此首先形成了复杂的宅基地初始分配制度。

  最近的指导文件是2016年的《义乌市农村更新改造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这一政策文件,义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人分配、按户控制”。分配宅基地按人不超过30平方米,按户不超过140平方米。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建新必须拆旧。申请旧村改造的村庄,一般是先整体拆旧,农户过渡一段时间,再按照村庄规划统一建设新住房。人均30平方米就是当地基层干部称的宅基地“资格权”面积。宅基地“资格权”大体上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权”。

  宅基地初始分配的难点是实践的复杂性。承包到户的耕地可以按照人分配,但宅基地是用于建造房屋、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并不能完全依据成员权分配。义乌的独创性是宅基地虽然仍以户为单位申请审批,但集体在分配过程中的依据是多元的,首要的依据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而非“户”。这是因为和中西部农村不同,义乌的农户经过多次分户,一家三代5人可分为3户:老年夫妻1户、年轻夫妻1户、已成年子女1户。这样,按照“一户一宅”笼统地分配宅基地是不公平的,更为公平的办法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并考虑到“户”的合理需求,再增计宅基地面积。

  2016年,义乌的政策规定了两种主要的可以增计的情形:年满20周岁未婚;已婚未育或育有一个子女的。为了解决更多情形,村庄的“旧改”实施方案更为细致。如沙溪村2017年“旧改”方案规定:至截止日年满20周岁未立户未婚人员(不包含离异人员)可以增计1人;有女无子户,允许1个年满20周岁女儿增计1人并可招婿,男户口迁入本村可计算人口;有女有子户,子未满20周岁,允许1个年满20周岁增计1人;夫妻双方育有1个子女的且子女未达到立户条件的家庭可增计1人;夫妻双方均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达到结婚年龄但未生育,可增计1人。

  除了人口和户的分配依据,原房屋及宅基地占有状况也是影响变量。比较常见的政策规定是: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有宅基地分配权。通过考学、参军、

  提干走出村庄的农民子弟,他们通过继承获得房屋产权,也有权参与旧村改造分配宅基地,但这种权利受到一定限制。沙溪村就规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原合法住宅占地面积为基数,安置新宅基地面积最高不能超过120平方米,差额面积可以货币调剂。

  和义乌相比,中西部农村的宅基地价值低,主要用于居住保障,宅基地市场不活跃,也没有整体性的旧村改造的必要。因此,地方政府没有动力去设计那么复杂的宅基地初始分配制度。

编辑:郭昊奇   责任编辑: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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