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印书馆出版新书《诗艺情缘:<红楼梦>导引》。本书以“诗”谈“情”,带领读者从另一个视角读。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巅峰之作,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集成之作。本书围绕“诗”来阐释“情”,以一个独特的视角来导读《红楼梦》。
全书论述了《红楼梦》是诗化的小说、《红楼梦》中的诗歌与诗评、《红楼梦》与昆曲、林黛玉的病与诗、贾宝玉为女性悲剧的见证者,以及《红楼梦》是关于记忆的诗学等内容。作者带领我们重新阅读《红楼梦》的同时,不忘提醒我们要尊重《红楼梦》、尊重文本、尊重经典。
作者简介:
王怀义,安徽凤台人,现任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冯其庸红学论著奖获得者,武汉大学第四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青年学者;主要从事文艺学美学理论、中国古典美学、中国艺术史和《红楼梦》研究;主持“《红楼梦》文本图像渊源考论”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主要学术著作有:《红楼梦诗学精神》(里仁书局,2015)、《中国审美意识通史·秦汉卷》(人民出版社,2017)、《中国史前神话意象》(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道境与诗艺》(商务印书馆,2019)等。
内容试读:
自《红楼梦》流传以来,虽有“开口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的说法,但大多数人只是借谈《红楼梦》而宣泄自我罢了。从茶客为钗黛优劣之辩而几挥老拳,到“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到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到排满,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鲁迅《绛洞花主小引》),等等,这些都是不尊重《红楼梦》的表现。如果这样,即使人人谈、时时谈、处处谈,对于《红楼梦》本身来说又有何意义呢?
这种情况的出现固然与《红楼梦》本身思想的复杂性、主题的多样性和内容的丰富性有关,但更多地折射出不同的谈论者所蕴藏的不同心态。按照接受美学的观点,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正常的现象,就像清代学者王夫之《姜斋诗话》所说:“作者用一致之思,读者各以其情得之。”而且,不少读者似乎都认同这样的观点:对于一部作品来说,能够让人常读常新,这更可证明这部作品所具有的非凡的艺术价值和深刻的思想价值,更可证明这部作品的经典性。但往深里去想,这里反而潜藏着重大的危机。我们不禁要问:各美其美,美在何处?
对于《红楼梦》来说,用严谨整饬的学术论文来讨论其中的问题,往往会遗失很多重要的细节,所以历来有很多精彩有趣的尺寸短书常给人以有益的启迪。余英时说:“从前的人开口就谈《红楼梦》,正是因为谈言微中,足以自喜,而听者也觉得津津有味。偶尔写几条‘笔记’、‘索隐’之类的谈红文字,也依然不失其轻松。但是一旦把《红楼梦》拉进学术研究的范围,如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或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那就不免要板起面孔,作一本正经状,毫无轻松趣味可言了。我自己读《红楼梦》本身从趣味的观点出发,现在莫名其妙地写起严肃的红学论文来,实在觉得可笑。”
那么,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的基础上来解读和阐释《红楼梦》,是否就能做到在客观上尊重《红楼梦》呢?纵观《红楼梦》接受史,可以发现,这种以自我先见为主导性视野来解读、阐释《红楼梦》的情况,在红学史上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早期的评点派、索隐派和新红学等,无不如此。以历史索隐派为例来看,情况更为明显,但其做法反而更符合中国小说的历史传统。我们知道,在小说情节中穿插史实是中国小说的一贯手法,因为史传文学本身即为中国小说的起源之一。小说被称为“稗官野史”,就留有史传的影子。宋代话本小说中还专有“讲史”一科。这从《三国志演义》《昭妃艳史》《西游记》《株林野史》《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作品的名称就可看出,它们不同程度地以某些史实做为情节的基础。我们也不应忘记,《红楼梦》的本名即为《石头记》,这些记在象征着永恒性的石头上的文字,也多含有历史的影子。因此,索隐派从《红楼梦》中探寻历史,是有其学理依据的,但正是这种依据造成了最不尊重《红楼梦》现象的出现。
因此,是否尊重《红楼梦》,回归具体的历史传统和原初的文化情境只是前提之一,最关键的还要看研究主体的意趣所在。如何在尊重《红楼梦》文本实际和表现研究者自我思想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是每个《红楼梦》研究者和读者应该深思的问题。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