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中山市召开2022年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
广东为“非遗”建章立制取得新成效
当天会议指出,近年来,广东省非遗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非遗工作者、非遗传承人、非遗从业人员、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全省非遗保护工作建章立制取得新成效、基础工作收获新成果、场馆建设取得新进展、传承传播呈现新气象、双创发展取得新突破、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
目前,全省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4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165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32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16项,省级非遗传承人837人。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广东持续推进非遗制度体系建设,强化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丰富非遗活动形式,加强传承人研修培训,创新传播形式,探索非遗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路径。
首先是制定《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探索认定传承群体,吸纳港澳地区传承人共建人文湾区,完善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
印发《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规范(试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档案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对非遗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梳理非遗档案工作流程,系统规范非遗档案管理。
研究起草《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加强政策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广东省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提高广东省非遗保护传承水平,促进非遗传播普及,推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让非遗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发挥非遗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其强调,做好全省非遗保护工作,要有认知高度、情怀温度、担当力度;并表示“让非遗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发挥非遗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让非遗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增加人口就业、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抓手。”并要求抓好基础工程,加强非遗资源的普查和发掘,完善档案制度,加强档案数字化管理,不断完善四级项目名录体系及实施记录工程,做好非遗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工程,加强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建设,建立评估制度,构建更具时代活力、更具担当作为的传承梯队。
当天会上,广州、中山、潮州的文化和旅游部门代表,以及相关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广州在“非遗保护”方面的工作进入了新阶段。2022年5月,《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作为长期指引广州非遗保护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该《实施方案》涵盖时间为2022年到2035年。
《实施方案》提出三个阶段的实施目标:到2022年,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到2025年,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得到提升;到2035年,非遗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方案》设置了健全保护工作制度机制、完善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全力实施非遗绽放工程、大力推动非遗高质量发展等四大工作任务,包含18项具体任务,涉及各区政府和多个市直部门。
《实施方案》提出了构建多维度保护体系、推动非遗“五在”工程、实施跨界融合和聚集化发展等创新举措,形成五大亮点。包括全面落实政府职责并纳入考核,重点解决基层非遗保护活力不足的问题,突出强调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全面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多层级的非遗名录管理、多层次的体验设施建设、多维度的数字化保护等举措;以传承人为核心激发传承活力,包括大幅度提高传承人补助标准、提升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建立传承人能力考评体系等举措;以聚集化为非遗未来发展方向,包括将多处城市地标打造为岭南文化综合展示体验地、建设区域性非遗聚集区等举措;社会广泛参与非遗赋能多领域,包括推进非遗旅游工程、非遗宣传矩阵工程、非遗融入国民教育工程,培育“非遗+”新业态等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国有物业优先租用于非遗,租期可延长至12年,这有利于解决非遗传承场地不足的困难;提出要各区设立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综合性非遗集中展示场所,更充分地实践“见人间物见生活”的非遗保护理念;明确将补助经费分为生活补助和传承补助,并提升传承补助额度,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为传承工作打下坚实保障;明确支持建设非遗聚集区,推动建设更多非遗街区、非遗特色小镇、非遗园区、文化生态保护区;明确提出非遗“五在”工程,将非遗进景区、进博物馆、进校园、进商场、进社区提升到新阶段,实现非遗在景区、在博物馆、在校园、在商场、在社区,以此厚植非遗传承土壤。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