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参加一老乡饭局。其间,一个法律界人士不时用一些隐语折辱他人,并以别人未觉察而窃喜。邻座一位长者看不下去了,侧头与我耳语:“真没想到某某咹(这么)折搏!”我一愣:“折搏?”好久没听过这词了!抬头看了看那人嘴脸,我会心一笑,道:“佢(他)真系折搏鬼!”
客家方言中,“折搏”“折搏鬼”是骂人话。不过,相较而言,在众多詈语中它属轻量级的,恶毒程度明显不如“瞎眼狗”“老举嫲”“死哥死绝”之类。而且,与“大番薯”“发瘴鬼”“四六货”等口气虽狠却也可用于表示亲昵的词语不同,它所表达的是纯负面评价或情绪。张维耿著《客方言标准音词典》中说:“折搏 zad5bog5 作弄:㚢读过书个人,样欸好咹欸~老人家呢(你念过书的人,怎么可以这样作弄老人家呢)。”
当然,张维耿老师(我读大学时上过他的语言课)的注解略嫌单一。查现当代其他客学研究著作发现,“折搏”不仅有其他意义,还有不同写法。譬如,谢栋元著《客家话北方话对照辞典》云:“折剥:缺,缺德。缺乏好的品德,人以轻薄言语或下流动作使他人处于难堪地步。例:‘佢样咁折剥?佢个隔离鄰舍有人过身,佢断故意放舞曲来激人。’(他怎么这样缺德?他的隔壁邻居有人去世,他故意放舞曲来气人。)”朱炳玉著《客家方言词语考释》中则称:“㑜剥:用言语戏弄人,伤害、折磨人。如:莫咹㑜剥欺负老实人(不要这样刻薄戏弄老实人)。”
如果说“折搏”是一种不良言行,那么,“折搏鬼”则是指做出不良言行者。客家方言中,有不少词语是有“鬼”字作词缀的,它们常用于指称某一类人,如:“大炮鬼”形容经常讲大话、靠不住的人,“发瘴鬼”是说得了瘴病、讨人嫌的人,“打靶鬼”则指抓去枪毙、不得好死的人,等等。“折搏鬼”属同类项。
读者看到这里可能会心生疑问:“读音同为zad5bog5,为何会出现多种写法?其中哪种写法最正确?出处何在?”其实,这也是本文想要弄清楚的主要问题。
首先,“为何会出现多种写法?”答案超简单:不同的人记音用了不同的字而已。至于为何会各记各音,则是因为缺乏统一标准。众所周知,经国家几十年努力,普通话统一了标准,基本杜绝了各吹各调;但是,直到目前,全国各大方言都还没有统一记音标准,因此,各是其是、五花八门便成常态。
其次,“哪个写法最正确?”我觉得要回答这个问题,须把“出处何在?”放在一起来考虑。因为,能找到出处的或许就是最正确的,否则即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从上面列举的三种写法来看,也许朱炳玉所说相对最为正确。为何?因为无论是张维耿还是谢栋元都没有提供词语出处,而朱炳玉却有大段论证。他在《客家方言词语考释》中对“㑜剥”作解释后说:“《集韵·薛韵》: ‘㑜,之列切,《方言》:刻也,谓相难折。’按:刻,刻薄。《古今韵会举要·职韵》:‘刻,刻薄,惨覈也。’惨,狠毒。《说文·心部》:‘惨,毒也。’覈,苛刻。《后汉书·许劭传》:‘初,劭与靖俱有高名,好共覈论乡党人物。’难,厌恶。《战国策·中山策》:‘司马憙三相中山,阴简难之。’高诱注:‘难,恶也。’恶,厌恶。折,折磨。元·尚仲贤《柳毅传书》第一折:‘想着我在洞庭湖里,怎生受用快活,如今折得这般,兀的不愁杀人也。’”又,“《广韵·觉韵》:‘剥,北角切,伤害也。’按:伤害,使身体或思想感情受到损害。”
朱炳玉先生用功不可谓不勤、考据不可谓不全。它使我在较长时间里都认为“㑜剥说”是可信的。但是,最近读了系列关于宋朝经济、社会特别是财税方面的书,我突然发现,也许朱先生之说值得商榷。因为,宋代曾有两个词语非常流行:“折帛”和“折博”。它们读音相同,写法不一,词义也有同有异,对宋朝百姓影响之大可说无远弗届。而对在宋元时期逐步形成民系、在民系语言中保留了大量宋代语言词汇的客家人来说,“折帛”或“折博”当是一种深刻的“历史记忆”而一直存在于日常语言中——虽然词义已有所变化,但其所指与“历史现场”最接近。下面就此略作探讨——
“折博”出现较早。作为一种交易制度,专家们认为它起源于唐中晚期。史载,肃宗朝名相刘晏于公元762年改革了榷盐法,允许商人以绢帛等实物折代盐价,政府以盐换取所需物资。这种“寓税于博(《说文解字》:博,大通也。后引申为广泛流通、交易)”的方式被视为“折博”的早期形态。与此同时,唐政府为解决西北边境军需问题,允许商人以粮草换取盐引,使“折博”更为通行。五代及宋初,该交易方式逐渐制度化,有的政府甚至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监管。譬如,南唐时,“太祖于江北置折博务,禁商旅过江。”(见《南唐书·后主本纪》)此举在北宋进一步推广,譬如,陕西九至十四州军设立“折博务”,依托解盐资源,以盐引或现钱“折博”粮草。可以说,“折博”的本质就是以铜钱计价、以盐茶等实物结算的信用交易。这种交易制度直到南宋灭亡一直存在。
宋代钱币。此乃“折博”和“折帛”主要“中介”。
“折帛”出现较迟。作为一种税赋征收制度,它萌芽于北宋,在南宋初年成为全国施行的“定则”。据宋人阮阅撰《诗话总龟·辩疑门》载:“王丝字敦素,越之萧山人。景祐初(1034年)为县令,会岁歉,丝每家攴钱一千以济之,期以明年夏输绢一匹。邑人大受其惠,称为德政。……至荆公(王安石)当国,傚其法,施之天下,号为和买。久之,本钱既不复俵(不再给予),且有折帛之害。”这是历史上首次出现“折帛”记录。据查,阮阅是北宋后期中进士为官的,曾经历“靖康之难”,其著作《诗话总龟》成书于南宋高宗时期。当代一些研究者认为,他记载的“折帛”现象在北宋确实已存在,但尚未成为正式制度,所谓王安石“施之天下”并无确凿证据。而据《宋史》记载,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因军事开支巨大,官府筹措艰难,同时,运输也是大问题,两浙转运副使王琮建议将原本缴纳实物的“和买绢”折为现钱征收,每匹绢折钱两贯。宋高宗采纳其建议,下诏全国推广,“折帛”由此正式成为国家征税制度。该制度也是一直执行到南宋终结的。(参见汪圣铎著《两宋货币史》、谌旭彬著《大宋繁华:造极之世的表与里》)
交子。宋代曾一度流通的纸币。
应该说,无论是“折博”制还是“折帛”制,刚出现时都是“德政”,于国于民均有利。以“折博”论:商人向边境输送粮草,官府折算发放盐引、茶引等凭证,商人凭引取货销售。此举既解决军需,又促进商业流通,最终实现“三赢”:商人获利、边境物资充足、百姓通过市场获得盐茶等必需品。再以“折帛”论:将农户缴纳的实物税(如绢帛)按市价折算为钱币征收(“折变”),既可让农户灵活选择缴税方式,又能减轻实物运输负担,谁能说它不好呢?
那么,它们又是怎样变质成为害民“苛政”的呢?经研究,我认为至少有三大原因:
1. 制度漏洞:强制折算与操纵价格。就以“折博”的变质来说:官府逐渐垄断折算权,压低商人输送物资的估值。例如,边境粮草实际值100贯,但仅折盐引80贯甚至60贯,商人利润被大大压缩。或者盐引、茶引超发滥发,导致商人持引却无法兑货,变相掠夺商人资本,譬如,北宋末期就有不少地方出现“盐引壅滞”现象。再以“折帛”的剥削来说:官府将绢帛折钱时,故意抬高市价。例如,一匹绢市价2贯,却按3贯折算,变相多征税。或者频繁“折变”(反复更改折算标准),使农户无法预测税负,如《宋史·食货志》载:“折变重轻无准,民至破产不能偿。”
2. 官僚腐败:层层加码与中饱私囊。地方官员借折算之名勒索百姓。例如:强迫农户以低价出售绢帛给官府,再高价折钱纳税(所谓“低价收帛,高价折钱”)。或者在折博中克扣商人凭证,索要贿赂后才发放盐引。中央财政紧张时,甚至默许地方横征以填补亏空,形成系统性腐败。譬如,宋孝宗淳熙年间(1174—1189年),福州税钱折科仍用绸匹650文、布匹244文、麦斗47文的旧制标准,而朝廷转运司所定一般折变月估中价为绸匹4贯、布匹1贯600文、麦斗430文。市场价与官定折变中价分别相差3倍、6倍、9倍之多,折变对人民掠夺之凶残由此可见一斑。
3. 财政压力:战争与冗费下竭泽而渔。北宋与辽、西夏的战争,南宋与金、蒙的对抗,都导致军费激增。官府为快速敛财,将“折博”和“折帛”从市场调节工具变为硬性摊派:强制要求特定地区缴纳“折帛钱”,即使当地不产绢帛(如福建路被迫纳“折帛钱”);“折博”物资范围扩大,连民间日常用品(如木材、炭)也被纳入强制折算。如此等等。
其造成的恶果便是:商人破产——由于盐引无法兑现导致商人资金链断裂,如南宋初期,淮南盐商因引券贬值“至有投水自尽者”(见南宋李心传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农户逃亡——“折帛钱”逼得农户“伐桑枣、卖田宅”完税,如江西等地因折变频繁出现“十室九空”(见徐松著《宋会要辑稿》)。民变爆发——北宋末年,两浙路因“折博”苛政加剧民怨,成为方腊起义一大因由;南宋初期,福建路因强制交纳“折帛钱”引发范汝为动乱(参见胡宗山著《中国古代乡村治理》)。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从根本上说,“折博”和“折帛”之所以会从“德政”变“苛政”,是因为封建王朝从中央到地方的权力均不受约束,或者说即使有约束(律令)也无人执行。宋元之际马端临编撰的《通考·征榷考》中说:“折帛原出于和买,其始也,则官给钱以买之;其后也,则官不给钱而白取之;又其后也,则反令以每匹之价,折纳现钱,而谓之折帛。”为何如此?因为各级官僚发现,不给钱也可收到赋税,那干吗要花钱呢?后来又发现,不仅可以白取,还可以再借折换套利,那干吗不折换呢?反正也没有人管,甚至上头还给予鼓励。史载,奸臣秦桧即通过“折帛”使国库增超1000万贯而得到高宗欢心。
《清明上河图》(局部)。宋 张择端 故宫博物院 藏
横征暴敛,百姓遭殃。都说“两宋繁华”,其实绝大多数百姓暗无天日!因此,对于造成他们无以为生的“折博”和“折帛”制度,能不恨之入骨吗?对于执行相关政策的人能不“欲食其肉寝其皮”吗?很自然的,“折博”(或“折帛”)和“折博鬼”(或“折帛鬼”)便成了百姓口中咒骂统治者的日常用语。
客家先祖曾是两宋子民。宋元之际逃入闽粤赣边地时,他们所说的语言是两宋“雅言”。当中无疑包括了“折博”和“折帛”等词语。我认为,此乃客家话“zad5bog5”一词之真正来源——读音完全相同只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只不过明清之后,“折博”和“折帛”制都不再实行了,其词义便逐渐有所变化,最终从“害人的制度”引申出折辱、捉弄、缺德等意思来了;而且,时移势易,其所表达的愤恨程度也减弱了。
基于此,我认为客家方言中的“zad5bog5”记作“折帛”或“折博”才是最正确的!
——姚燕永@粤东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