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粤东野语|哄鬼神

2024-08-05 09:57 来源:南方网

  前些日子网上热炒“罐车运输食用油事件”。针对涉事公司表态,有网民评论道:“都是哄鬼神的!”

  “哄鬼神”这个俗语用得好!我想,发帖人应该是客家人吧?因为该俗语客家人经常用,而且其含义蛮丰富的。

  “哄鬼神”也作“覂(fěng)鬼神”。完整的说法是“纸扎猪头——哄鬼神”。它是客家地区流行的一个歇后语,原意是人家敬鬼神(含祖宗)用“三牲”(一般是整鸡、整鸭、猪头),同时还要烧香烛纸钱等,有人却用纸扎猪头上供,因此才说是哄骗鬼神的。广而化之,哄鬼神便成了骗人的代名词。不仅如此,由骗人之义还引申出另一种意思:不靠谱或靠不住,譬如,“我托他找工作,他说没问题,谁知是哄鬼神的,半年都没消息!”

初中《语文》第1册,人教2001年版

初中《语文》第1册,人教2001年版

  人们都痛恨欺骗,从小教育孩子要诚实不要骗人。这本是常识。但现实往往“顾头不顾腚”。譬如,跟我同龄者可能都还记得读初中时学过的一篇课文《宋定伯捉鬼》,它虽然教育人们不要怕鬼,但讲的却是宋定伯把鬼骗去当羊卖了的。似乎骗人不对,骗鬼是值得赞扬的。记得当年语文老师要我们写读后感,结果我的作业交上去后,老师不仅在课堂上严斥我,还把在家“劳动改造”的父亲也叫去训了一通,说他教子无方,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赖子(儿子)会打洞”。因为我在读后感中写道:“这篇课文我认为是很不好的。一是承认世界上确实有鬼,这是违背无神论的;二是宋定伯不仅骗了鬼,实际上还骗了买羊的人,发了不义之财,这也是不值得提倡的。”老师斥责我的理由是:“这篇课文是国家权威部门选定的,是讲中国人不怕鬼的,目的是鼓励我们面对美帝和苏修这些恶鬼也不要怕,相反,只要敢于抗争就一定能取得胜利!”说实在话,到现在为止我还是不认可他这观点,更不认为自己有错。当然,我父亲被训时是不敢吭声的,但回到家说:“儿子,读后感写得很好嘛!”哈哈,果然“老子英雄儿好汉”!

  客家地区用“哄鬼神”最多的还是谴责为人子女不孝顺。流行的俗语是:“生时不孝顺,死后哄鬼神。”这是因为从古至今总有一些人父母在世时刻薄对待甚至不赡养,老人离世后却把葬礼搞得排排场场、风风光光的。这严重违背了客家人传统道德观念。

刘恒为母尝汤药雕像。

刘恒为母尝汤药雕像。

  众所周知,客家人是极讲亲情及祖先崇拜的。他们一直遵从儒家观念,讲求“老吾老”“报天恩”。这从两个方面可以看出来:

  一是家规家训。几乎所有姓氏的家规家训都提倡孝道,如《刘氏家规》(宋嘉泰元年本)把“孝父母”列为家规总则条目:“经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故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诚、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所以为尽子职也。”《李氏家规》(清刻本)也有“敦孝悌”条目:“父母之恩,天高地厚,恩情罔极人伦。十月怀胎,三朝乳哺,推干就湿,保抱抚摩,忧疾病,闻饥饱,调寒暑,父母受尽万苦千辛,方得子女成人长大。为子女者即幸遇父母有寿,急急孝养,难报天恩。人生时日限也,万一错过,殁后即披麻戴孝,三牲五鼎,竟亦何裨?”它们强调人伦至极是报父母生养之恩,尤其强调父母在世时就要及时行孝。(见百度《客家家规家训》)可恶的是,历朝历代总有人不孝顺父母,甚至虐待父母。譬如,近年有报道称,梅州某地一八旬老妇将5个儿女告上法庭,原因是她和老公辛辛苦苦把儿女拉扯大了,但等他们老了却没有一个儿女愿负赡养之责,甚至她老伴去世了、她已行动不便,5个儿女仍你推我挡,谁都不愿接纳她……这就不能不让人心生悲哀和愤怒了!当然,这种事在客家地区极少见,绝大部分客家子女还是很孝顺、知报恩的。

  二是丧葬风俗。一般来说,传统儒家丧葬礼仪客家人大多遵守,包括殓棺、置灵、报生(报丧)、守灵、做斋(做道场)、招魂、出殡、祭奠……样样不缺。客家人最具特色的丧葬风俗是“背骨行”和“捡骨葬”。所谓的“背骨行”是指逃难时必须将父母遗骨用“金罂”(陶缸)装好背着一起走,到了新居住地先寻吉壤把父母遗骨安放好才建自己的家。著名作家韩素音曾有详尽描述:“他们(指客家人)移至新的定居点时,一定要带老人的骨骼,放在瓮里随身背着。过去在移住的时候,每家都到郊野发掘其先父的葬地,把他的骨骼盛在一个所谓金缸里,由家中的男人携带,妇女则肩挑其他一切用品……当客家人过于匆忙来不及携带先人的骨骼,或者无法找到骨骼的时候,他们就会携带先人遗下的衣服葬在所谓‘衣冠冢’里面。假如连衣服或其他遗物都没有的话,那就用一块银牌或木牌,刻上先人名字及其生死时辰,在抵达‘新山’时,由一个懂得风水占卜的相士在树下用茶和祭品按照方向高声招魂使其认清牌位后才安葬下去。在新墓的场地通常要栽些树,要用从原乡带来的种子或插木栽上,才可使骨骼免受狂风的侵袭。”(转引自刘佐泉著《客家历史与传统文化》)而所谓的“捡骨葬”又叫“二次葬”,是指在我国火葬政策全面推行前,客家人一般都实行土葬,但在先人入土数年后,又会挖开墓地打开棺材,把先人的骨殖捡起来清洗干净,放在金罂中,择地择时再埋葬。清《一统志》云:嘉应客家人“酷信风水,屡葬屡迁”;道光年间,嘉应州人黄钊(香铁)所纂《石窟一征》云:“俗父母葬十年,皆议改葬。改葬以罂易棺,检骸而置之。”有史家论证,客家人这一风俗源自商朝:仰韶文化史家村就实行“二次葬”;居住在中原河洛地区的客家先祖受其影响一直保留这一传统。还有专家说,宋元以后实行“二次葬”的还有贵州苗族、广西壮族、海南黎族等,不过,他们大多是家中“遇人有疾”时才会“挖坟洗骨”进行“二次葬”。

  说起来,对“捡骨葬”我是有亲身体验的:大概八九岁时,在深秋的一个周日,我外出放羊,远远看到山对面有两人先在一个坟堆前跪拜烧香、后搭起塑料凉棚……我想这就是大人们经常讲的“捡骨葬”吧?于是,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我跑过去靠近凉棚看两名“捡骨师”干活。他们对我的到来极为惊讶,因为历来认为“捡骨”是极不吉利的,所有家长都会教育自家孩子不准靠近,更别说站在旁边观看了!(长大后我才了解到,大人们主要担心孩子小命不够硬会被死鬼捉去做替身。)两位“捡骨师”拼命挥手赶我走,但我就是一动不动地盯着看。他们见赶不走我,便嘟嘟囔囔骂了几句很难听的话,干自己的活了:先是“改”(掘)开坟土,清理干净棺材盖上的泥土后,他们先跪拜天神,次跪拜后土,再跪拜“棺里人”,口中念念有词,仿佛是告诉“棺里人”他们是受其子孙委托来“牵贵人起身”的,如果做得不好或有得罪之处请多多原谅……此后才打开棺盖,按指骨、手骨、脚趾、脚骨,然后是盆骨、胸骨……最后是头骨的顺序,一节一节或一块一块地捡起用山茶油洗擦干净,再有序放入金罂中。印象中,他们开始捡手骨、脚骨和头骨前,都分别要念一段“诀”,但具体是什么内容完全听不清。当所有骨殖都洗擦干净、封上金罂盖后,他们又分别跪谢天神、后土和金罂里的“老(死)人”,收拾东西把金罂挑到一早选好的地方去存放了。

  临走时,他们见我仍杵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看,便大声说道:“冤枉!细哥仔,你真系得人惊(让人害怕)啊!快去旁边那条河里洗下身再回家吧,不然,你爸妈知道了肯定会打死你的!”本来全程我都没觉得有啥好怕的,但担心被父母来一轮“双打”,便一溜烟跑到几十米外的河边,先脱下衣服草草洗了一下摊在草地上晾晒,然后跳进水里泡了好一阵子,等衣服快干了才上岸穿着回家。结果,无可避免的,我的胆大妄为换来一顿“竹笋炒肉”!

  这一经历我至今难忘。最关键的是让我对“捡骨葬”有了最直观的了解,同时更加深刻认识到客家人对父母、祖先深厚的崇敬之情!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韩素音女士对“捡骨葬”的评价是不够全面的——她说:“这种埋葬先人骨骼的风俗,正如竖旗帜一样,是为了占有土地,为了表示在新地方落户的权利。”这多少也像说客家人在“哄鬼神”的意思。当然,它客观上也许有“宣告权利”的作用,但从客家人的本心上说,时刻不忘父母先人、遵从孝道才是根本。

  不过,一直以来客家地区确实存在厚葬传统。原因是他们历来相信“鬼有所归,乃不为厉”之说,而为了使先人鬼魂有所归,所以要厚葬,并且要定期祭拜以供给饮食。(见邹春生著《文化传播视野下的客家民间信仰研究》)特别是下南洋打工或去外地做生意发了财的家族,都会花巨资为亡父亡母、祖先建豪华坟墓、办风光大葬(包括“二次葬”)。据记载,清代总兵吴六奇和华侨巨子张弼士的子孙们就分别为他们修建了“超级坟墓”:占地数十亩,全部用花岗石雕砌而成,墓前还有翁仲、石马、石羊、石虎或石狮、华表等。吴、张两家有钱有势无话可说,一些地方居民不富裕,仍互相攀比搞厚葬,特别是那些父母长辈活着时都缺衣少吃的,却在他们去世后讲排场,可算是名副其实的“生时不孝顺,死后哄鬼神”了!

——姚燕永@粤东野语

编辑:郭昊奇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梁洁萍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