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刷抖音视频,被其中一个“震撼”到了。有人问一装扮时尚的姑娘:“婚后跟家婆合不来咋办?”姑娘响亮地回答:“干就完了呗!我连我妈都干,何况家婆一天都没养过我!”虽说“今时唔同往日”,“三从四德”早已过时,但此等言论仍令人反胃。我跟一朋友说:“现在讲女权,讲平等,但长幼有序、尊老爱幼的传统还是要的吧?”朋友回应:“那自然!放在明清,视频里那姑娘如真‘干’家婆,属于犯了‘七出’条规之首,重则‘浸猪笼’轻则被赶出家门!”他深深感叹道,“还是你们传统客家妹子好啊,‘四头四尾’的,男人多幸福!”
朋友是山东大汉,居然也知道“四头四尾”?!我一边说:“老话说‘娶女要娶客家女’嘛”,一边想:兄弟,传统客家妇女的真实情况你了解得还不够啊!因为,“四头四尾”虽然展示了她们吃苦耐劳、孝顺善良、能干无私的品质,但又有谁知道其蕴含多少苦难和血泪呢?
所谓“四头四尾”是指:家头教尾——操持家务、侍奉翁姑、教育子女;灶头镬尾——烧饭煮菜、割草打柴、家计营生;田头地尾——播种插秧、驶牛耕田、锄草施肥;针头线尾——穿针引线、刺红绣青、纺纱织布。(见德国传教士欧德理1870年所著《客家概况》)一句话,该女人干的她们干了,该男人干的也由她们干了!
客家妇女耕田忙。 刘育杰摄
客家妇女之勤劳之辛苦真可谓天下无双。这点我打小就清清楚楚:我的阿婆、阿妈、阿姑等亲人哪个不是每日从早忙到晚、一年四季不得闲的?祖籍广东韶关的朱德总司令在《回忆我的母亲》中说:“母亲最大的特点是一生不曾脱离过劳动。母亲生我前一分钟还在灶上煮饭。虽到老年,仍然热爱生产。”美国传教士罗伯特·史密斯在《中国的客家》一文中说:“在客家中,几乎可以说,一切稍微粗重的工作,都是属于妇女们的责任……你将看到市上做买卖的,车站、码头的苦力,在乡村中耕田种地的,上深山去砍柴的,乃至建筑屋宇时的粗工,灰窑瓦窑里做粗重工作的,几乎全都是女人。”
晚清爱国诗人、梅州“八大乡贤”之一的黄遵宪写得更细致:客民妇女“大抵曳趿履,戴叉髻,操作等男子。其下焉者,蓬头赤足,帕首裙身,挑者负者,提而挈者,阗溢于闹肆之间,田野之中……其中人之家则耕而织,农而工,豚栅牛宫,鸭栏鸡架,牛牙贯错,与人杂处。而篝灯砧杵,或针线以易屦,抽茧而贸织,幅布而缝衣,日谋百十钱,以佐时需。男女线布,无精粗剧易,即有无赢油,率委之其乎。至于豪家贵族,固稍暇豫矣,然亦井臼无分亲人,针管无不佩也,酒食无不习也。”他感叹:客民“妇女之贤劳,竟为天下各种类之所未有。”(引自《黄遵宪研究资料选编》)
客家妇女不仅勤劳,还极其孝顺。她们从嫁入夫家之日起便把家公家婆当亲生父母看待。近阅晚清和民国时编撰的粤赣闽客家地区一些州志县志,发现有的所列烈女孝女数量竟与男性英烈贤人相当,而孝女所以入列,主要是因为含辛茹苦养儿育女、伺奉家公家婆。譬如,清乾隆时蕉岭县蓝坊镇有一吴姓女子,未出生便被指腹为婚,老公幼年病夭,但她成年后仍遵从父母之命嫁入男家,终生守节,勤勤恳恳操持家务,全心全意伺候家公家婆……
清末民初客家劳动妇女(驶牛、担柴、割禾)。图片来自网络
客家妇女如此勤苦,那么,客家男人都干什么去了?《嘉应州志·礼俗卷》载:“州俗土瘠民贫,山多田少,男子谋生,各抱四方之志,而家事多任之妇人。”这“四方之志”包括:一、读书应考。走这条路的人最多。所谓的耕读传家、崇文重教,读书大多是男子的事,女子少有机会参与。清末法籍神父赖里查斯在《客法词典》中不无夸张地说:在嘉应州“一个不到三万人的城中,便有十多间中学,数十间小学,学生的人数几乎超过城内居民的一半”。这些学生里也有个别家境好、家长思想又开明的女生,但绝大多数是男生。二是“贸迁远出”(黄遵宪语),即外出做生意。《龙岩县志》曰:“本邑行商几遍全国”;梅州兴宁则有“无兴不城市”说法,意即没有兴宁人做生意的城市不算城市。三是“过番”,即下南洋。史载,自16世纪起,葡西荷英等国殖民者通过地理大发现进入东南亚,为掠夺这里丰富的自然资源,他们纷纷从闽、粤沿海地区招募青壮年到殖民地当苦力。特别是十八世纪后期“废奴运动”开始后,西方贩卖黑奴急剧减少,殖民者更是以雇佣(“卖猪仔”)、欺骗、绑架等手段将更多闽、粤壮汉弄到东南亚。据估算,直至1949年,到东南亚卖苦力的华工达四五百万人,其中近三分之一是客家人,包括部分太平天国失败后出逃的客家将士和“土客大械斗”后走投无路的“客人”。而梅州人下南洋的出发地主要是梅县松口火船码头,“据不完全统计,从松口火船码头下南洋的华侨有100多万人。”(引自南方日报2023年12月12日报道)四是“饱食逸居无所事”。是指有的客家男人读书不行、做生意不行,又怕当兵或“过番”,更不愿意耕田,于是饱食终日(其实有的也缺衣少食)无所事事。这种人过去有,现在也还有。只不过他们是最被人“看衰”的一类。长期以来,客家女人最怕嫁给这样的男人;万一碰上,那就是“猪胆入黄连——苦上加苦”了!
旧时客家妇女除了“四头四尾”的劳苦,还有封建礼教无情压迫。清末至今,不少学者根据客家女子不缠足就认定她们几乎不受封建礼教束缚。譬如,美国传教士罗伯特·史密斯就说客家妇女“是不受压迫的”(见《中国的客家》)。事实如何呢?确实,北宋起缠足逐渐流行,客家妇女却大多赤脚走天下(据查,宋以后客家地区也有个别大户人家的女子是缠足的)。所以如此,是残酷的生存条件决定的。因为宋明时期广东仍是流放犯人之地,以穷荒“天下所闻”,粤东更是“天无百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家亲”的“瘠苦悭啬之区”,客家妇女要耕田种地、砍柴挑担维持生计,凭连站都站不稳的“三寸金莲”如何做得到?不过,客家妇女成为主要劳动力并不表明其家庭和社会地位高。因为只有男权极度强大才可能迫使她们从事如此繁重的劳作。换句话说,“四头四尾”是男权压制的结果。只不过所谓“习惯成自然”,时间长了,连妇女们也觉得那是其应尽的天职了!有一个细节很典型:我小时候,老家村里但凡有红白喜事,蒸酒做饭者尽是女人,但吃饭时昂昂然坐正厅主桌的只有男人,女人则窝在偏间或厨房吃。如果有人喊她们出来坐主桌,她们还会觉得“不自在”!伏波娃在《第二性》中说:“女人并不是生就的,毋宁说是逐渐形成的。”客家妇女的这种“自觉”无疑是被封建男权思想长期“教育”出来的。
更大的压迫是婚姻不自主。尽管不少客家山歌是情歌,有的甚至是表现客家女子“赤裸裸”追求爱情和自主婚姻的,有人据此认为客家妇女恋爱婚姻是多么幸福;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客家女子都是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亲出嫁的。最惨的是万一丈夫死了或长期外出不归家,她们就必须按“从一而终”的规定守死寡或活寡。特别是程朱理学盛行后,一句“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不知残害了多少客家妇女!譬如,《龙岩州志》记载,明成化七年(1471年)到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364年间,仅漳平县妇女载入《烈女传》的就有157人,几乎都是终身不改嫁的寡妇,而且,绝大多数只写姓氏,连名字也没留下。
守活寡的更难以胜数。譬如,丈夫外出做生意或下南洋闯世界,往往“青丝出门,皓首方归”,众多的甚至客死他乡,而家中妻子日日翘首以盼、夜夜独守空房;有书信银钱寄回来的还知道生死,没有音信的只能“望天打卦”。此外,还有大量“等郎妹”“童养媳”……最为可怜的是那些只跟公鸡拜过堂的女子,她们连男人(在南洋)的脸都没有见过,却要担起妻子、儿媳重责,累死方休。而且,即使这样,她们还被教育要守妇道,不允许有任何偷情或改嫁等“不端行为”,否则会受到严厉惩罚。教育的手段包括“劝”,如客家山歌《十嘱妹》中唱道:“九嘱妹子你爱听,嫁过两次骨头轻。子孙诰封封不到,姑嫂相骂骂唔赢。”惩罚最重的是“浸猪笼”,这在明清时期广府地区和客家地区都很流行。2011年,有人在梅县隆文镇绿窟潭水下40多米处,意外发现十几具绑着铁链的尸骸。调查发现,它们是清末民初被丢进水潭的,其中大多数是年轻女性,因所谓“不守妇道”而被家族私刑处死的!(中新网2012年11月17日报道)
写到这里,耳边响起小时候听过的一首山歌:“想起当日妇人家,真正做牛又做马。受尽几多冤枉气,千重锁链万重枷。”这是旧时代客家妇女人生的真实写照。现在情况有了根本性变化,但一些地区仍存在女人不能上族谱(即使上了也记姓不记名),给过世父母立碑只列男丁,以及只有生男孩才能在正月十五举办“添丁”仪式等现象。
维特根斯坦说:“词语标记事物的本质。”“关键不在于词语,而在于词语的意义。”(见《哲学研究》)透过“四头四尾”这组词语,我们既可以感受到客家妇女极其伟大的一面,同时,也必须认识到她们极其悲惨的一面!
传统客家妇女是真的好!但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人说她们的爱情婚姻是多么美好、家庭和社会地位是多么的高了!
——姚燕永@粤东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