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林密,鸟鸣兽啼。艰难行走在通往河头乡寨颈铺崎岖茶盐古道上,我很快便失去了出门时的兴奋劲,扯着阿姆的衣角问:“阿姆,几时能到姑姑家啊?”阿姆伸出衣袖替我擦了擦额上汗珠,轻声说:“坚持!还有‘一铺路’就到了。”咬牙又翻过两座山,前面依然是小路弯弯,没个尽头。于是,我一屁股坐在路边石头上抱怨:“阿姆,‘一步路’怎么那么长啊?”阿姆停下脚步,笑着说:“‘一铺路’就是那么长的啊!”
这是50多年前发生在老家平远县很平常的一幕。长大后我才明白,阿姆所说的是“一铺路”,而非我以为的“一步路”。其实不仅小时候的我如此,很多在粤东梅州、潮汕和闽西、闽南等地长大的后生,都曾把当地流行过很长时间的“一铺路”误会成“一步路”。所以如此,主要是客家话中“铺”“步”同音(读pu4);而且,人人都知道“一步”有多长,而“一铺”表示什么很多人不清楚。
这或许是因为“一铺路”中的“铺”实在太过古老,其所关联的历史现象虽然宏阔甚至事关家国存亡,但其实体已消失上百年。因此,除在一些方言符号中还存留着些许“历史印记”,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对它逐渐从隔膜到陌生,再从陌生到一无所知。事实上,它漫长、复杂又辉煌的历史,以及它所见证过的许多人和事,是值得“唤醒”并细细品味的。
铺字出现很早。金文中便有了。许慎《说文解字》说,铺的本义是衔门环的底座,又称铺首。同时,它又指一种铜器,“豆”属,其上部是一个平的直壁浅盘;专家称“铺与豆的区别在于它没有细长的把柄,在盘下连铸一较宽的高圈足。”显然,铺一开始是用来称呼人造物件的。但从春秋战国时起,其含义便不断增加,发展到后来既可当名词(如商店、床铺等),又可当动词(如把东西展开或摊平、安排、摆设、设置、布置、铺叙等),还可当量词(如一铺炕、三铺画等)。其中,铺当名词时还有一个重要意义:驿站——古代传递公文和投递信件的地方。只不过它出现较晚:“元制,设急递铺,以达四方文书之往来。——《元史·兵志四》”以上见《汉语词典》;其他词典如《汉典》等对铺字的解释也大体相同。
甘肃嘉峪关魏晋墓葬中出土的驿使砖画。
其实,诸词典这么写是不精准的。因为:一、铺不等同于驿站;二、铺作为邮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亦非元朝才出现。为何这样说?我认为,只要梳理一下中国古代邮驿史便可明了——
我国邮驿机构出现很早。商朝便有“堞”“次”“羁”等用于传递信息和方便旅人暂居的建筑。西周则已设立专管庐舍候馆的官职,称为“野庐氏”,主要负责往来官员、使者的接待(见《周礼》);同时,周朝文书传递方式更为多样,包括“传”“驲”“邮”等。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各显神通,除“驲”外,还建立了“遽”“置”等邮驿机构。秦并天下后,推行“车同轨、书同文”,进一步完善邮驿体系,把“遽”“驲”“置”等不同名目统称为“邮”,从此“邮”便成为通讯系统的专有名词。秦朝还改进了文书传送方式,把单人专送改为站站接力,大大提高了效率;邮路上信使食宿之处,有的称“邮”有的称“亭”;现代考古工作者曾在始皇陵西侧发现一块刻有“平阳驿”字样的瓦片,他们推测,“驿”在秦时也是邮路上的居停点;另外,秦时还设有“传舍”,《史记·郦生列传》说,刘邦初见说客郦食其便在“高阳传舍”。关于秦时“亭”的功能,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有明确记载:主要负责信使的传马给养、行人口粮及酱菜、韭、葱等的供应,连供应数目都很明确。由此可见,秦朝时驿邮大体合一。
两汉至隋唐,中国的邮驿系统不断完善,构建起当时全世界最为发达的邮驿网络,助推封建王朝不断走向巅峰。其中,汉代最大的进步是将驿和邮相对分开:《风俗通》载,汉初,朝廷“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置之也。”因此,“置”成了邮传信使的中途休息站。同时,汉朝还设立众多“邮”和“亭”,主要管理短途步行投递,被称为“邮亭”,《汉旧仪》载:“十里一亭,五里一邮,邮人居间,相去两里半。”说的就是这种情形。而“驿”更多用于迎送过往官员、提供饮食车马等,类似后来的政府招待所。这类驿所也延续了秦时“传舍”之名。不过,汉时邮驿区分并不严格,两者合一或名称混用的情况依然不少。隋唐邮驿体系在两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不仅形成了覆盖全域的庞大网络,而且其管理体制、考核制度等也更为健全周密。据《通典》载,唐时甚至连县以下的乡一级都任命了“驿长”主管邮务。为了保证邮驿机构正常运转,政府给予不同等次的驿产,包括驿舍、驿田、驿马、驿船和日常办公用品及馆舍的食宿所需等等。譬如,《册府元龟》载,盛唐时国力强劲,政府划拨的驿田相当多,“上等驿拥田可达2400亩,下等的也有720亩”。又如,《唐六典》说,政府给驿馆拨付经费,每个每年平均约1100贯。同时,唐朝以法律的形式严格规定邮驿的服务范围、不同级别的官员驿送待遇以及驿传时效、里程等等,并配套出台了系列处罚措施。显然,隋唐时期实行比较严格的“邮驿合一”体制,改变了两汉以来的混乱状况,使帝国邮驿服务通达顺畅。(参见臧嵘著《中国古代驿站与邮传》)
明代官员出差入住驿站凭符。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大唐才首次出现与邮驿相关的铺。中唐诗人王建在《送裴相公上太原》一诗中云:“遥知塞雁从今好,直得渔阳已北愁。边铺警巡旗尽换,山城候馆壁重修。”这里的“边铺”被认为是传递军情信息的“邮置”。不过,唐朝这种性质的铺数量不多,规模也很小——像小商铺。
直到宋朝,邮铺和递铺才全面开花,且功能与驿站完全分开。众多史料显示:从北宋初年起,朝廷出于传递紧急军情的需要,设立了系列专业化、军事化递铺。宋罗愿撰《新安志》说:“五代以来,天下邮传皆役平民。建隆二年(宋太祖登基次年),始命以军人代之。”递铺是邮传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紧急程度分为步递、马递和急脚递三种。其中,急脚递速度要求最高,明确规定中途人马不入铺、日行400里;到南宋时,如果是挂着金牌的,甚至要日行500里——宋高宗就是用十二套金牌“500里加急”把岳飞从前线招回来的。与急脚递相应的是急脚铺。后者的最早记录出现在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三月的一份圣旨中:“诏西北两路急脚铺军士,除递送真定总管司及雄州文书外,它处不得承受。”(《永乐大典》卷一四五七四)据统计,到北宋末年,全国共设递铺7000余个,按主要道路每铺配兵10-12名、僻路4-5名计,全国铺兵至少四五万人。而在建立递铺同时,全国各地的驿馆也以接待人为主了。不过,铺驿虽然分开,但驿站可调用铺马。
元朝急递铺令牌。
元朝的邮驿体系是仿照宋朝建立的。其急递铺的前身是宋朝的急脚铺。《元史·兵志四》载:“站赤,译言驿传也,立于太宗元年。”中统元年,诏“设传递铺驿”;“三年,定中书省文字转递外,其余官府文字不得由急递铺转送。”“至元八年,令各处成造军器由急递铺转送。”至元九年,左补阙(官名)祖立福合上书称急递铺之名“不吉祥”,“遂更为通远铺”。但是,民间已习惯称急递铺,因此,通远铺之名几乎无人知晓。而急递铺之间的距离,同样延续宋朝根据地理远近、人数多寡,“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设一铺”的传统。不过,元朝取消了宋朝铺兵由厢军等充任制度,改由世袭“站户”担当。明清两朝承继元代邮驿制度:“一铺”大多为十里;同时,所谓的铺兵也不再由军人充任,而是通过官府“签派”民户充当——这与元朝的世袭制不同。
中国传统铺递是在清末消失的。主要是相对于西方近代邮政而言,其效率太低,国家财政负担沉重,且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于是,1896年大清邮政官局成立并逐步接管国家通讯业务后,传统邮驿体系便渐渐瓦解了。
由上可知:一、铺是邮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能将之简单解释为驿站。二、铺特别是递铺并非元朝才出现,其历史更为久远。三、“一铺”的长度大多为十里,这是宋元之后形成的惯例。粤东客家话和闽南话“一铺路”即来源于此。
行文至此,本可搁笔。但在查阅古代邮驿资料时,我发现一个与之相关的问题值得认真探讨——它就是:李自成是否因为驿卒工作被汰撤导致生活无着而走上造反之路的?
引发我对此问题关注的主要有两本书:一是小说《李自成》(姚雪垠著),另一是史学著作《明朝那些事儿》(当年明月著),它们均称:李自成曾在银川驿当驿卒。崇祯元年,给事中刘懋上书“请裁减驿站”。第二年,银川驿被撤,李自成失业,在家生活无着;经一番折腾后,他带着一帮人投奔农民起义军去了。两书写法不太一致,细节有所不同,但所说基本事实一样。由于它们影响巨大,所以很多人都认为其所写即是真的。但是,历史真相究竟如何呢?
我之所以心生疑问,是因为看了《明史·列传·李自成》中的记载。原文曰:“李自成,米脂人……幼牧羊於邑大姓艾氏。及长,充银川驿卒。善骑射,斗狠无赖,数犯法。知县晏子宾捕之,将置诸死,脱去为屠。”也就是说,李自成离开银川驿并不是因为饭碗被朝廷端了,而是他多次犯法被追捕才逃跑的。当然,正史是统治者写的,他们对造反者不可能持客观公正态度,编造事实也不是不可能——一部《二十四史》造假的地方岂可胜数?或许,李自成就是被《明史》作者“黑”了!为一探究竟,我转而查找李自成被裁的最早记载。重点自然是明末清初系列或“正”或“野”的著作,如张岱《石匮书后集》、谈迁《国榷》、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计六奇《明季北略》、郑廉《豫变纪略》、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等等,均未发现有李自成因驿卒工作被裁而走上造反之路的记录。不过,它们大多写李自成当过驿卒。至于其离开驿站的具体原因则有多种说法,包括与同里人有矛盾吃了官司、捉奸杀淫妻等等,概括来说就是犯了事或受了迫害。如此,姚雪垠、当年明月他们写作“所本”又何在呢?经更深入查找,我终于在戴笠《怀陵流寇始终录》一书附录的《嘉兴弹言丛延妹镇志李自成传》中找到一段相关文字:“十月,王嘉胤破黄甫川堡、清水营,据府谷、三作;自成尚为驿卒。给事中刘懋请裁驿站银,驿卒窘。二年正月,自成始为狗盗,里人苦之,乃推为里长。”不过,它虽然把李自成“为狗盗”与“刘懋请裁驿站”挂上了钩,但仍存在很大问题:一、它说刘懋请裁的是驿站银,而非驿站。二、说裁减驿银的后果是“驿卒窘”,而非让他们(包括李自成)下岗走人。当然,其间接影响也很大:“自成始为狗盗”并当上了里长。至于李自成为何当了里长仍“投寇”?该传后文称是因为受不了上级“催科急”。显然,这与当代人的叙写有极大差别。还有一个更有力证据:明末写《豫变纪略》的郑廉,15岁时曾被李自成农民军抓走并在军营中呆了数年;晚年在写早年亲身经历过的历史时,他也只字未提李自成造反与驿站工作被裁有关。在他笔下,李自成是因为借了邑官艾氏的贷子钱,逾期不能偿,被邑令鞭打并戴枷在烈日下示众,他的朋友们看不下去了出手将他救出,再经一番争斗后才率众起义的。尽管如此,我依然相信当代人写书不会胡编乱造,只不过我未能找到其“所本”罢了。
最后,我有一个猜测:姚雪垠他们也许是看了谷应泰著《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十五“中原群盗”和卷七十八“李自成之乱”的叙述,把两部分内容结合起来,再展开联想,最后才形成“个人叙事”的吧?因为该书“中原群盗”重点写了刘懋请“裁定驿站”对“河北”(指黄河以北)流民的影响:“河北游民向籍食驿糈,用是益无赖;岁不登,无所得食;所在溃兵煽之,而全陕无宁土矣。”在“李自成之乱”中又说:“怀宗崇祯元年,延安大饥,不沾泥、杨六郎、王嘉运等率众掠富家粟,有司捕之急,遂揭竿为盗。米脂人李自成,性狡黠,善走,能骑射,家贫为驿书,往投焉。”确实,如果把两者连起来读,很可能会“推导”出李自成投寇与崇祯“裁定驿站”有关。
然而,“推导”与史实之间的距离又何止“一铺路”呢?
——姚燕永@粤东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