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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奇案》:在美与丑、善与恶之间

2020-07-31 21:00 来源:南方杂志 蒋玉 影子

  “我是一个愿意说真话的人,在小说里也可以说真话,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容易说真话。”

  荒原戈壁,大漠孤烟,黄沙滚滚,往往激发出人对自然和命运的思考和探索。《戈壁奇案》就是这样一本能够“嚼出戈壁味道”的小说。如果我们要回望40年前的历史,不妨把《戈壁奇案》作为镜照。

  《戈壁奇案》讲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河西走廊发生的一桩案子:戈壁县公社秘书王有德一家四口被毒害,他本人及两个残疾小儿身亡,母亲裴姑抢救成功逃出生天。这桩案子不但一下成为公社的大新闻,还轰动了整个县城及武威地区……凶手到底是谁?是王有德的妻子梅雪?还是梅雪的情人?或是梅雪的前男友?故事随着探案的侦查而逐步展开。

  《戈壁奇案》故事很奇。奇在一桩“丑八怪”娶了“白富美”的奇特婚姻;奇在案发后,舆论对“受害者”王有德本人,无一同情,却极力维护“自首者”;奇在谜题揭晓后,意料之外的凶手身份。

  作者胡国华早年系新华社高级记者,后曾任新华社广东分社社长、广东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等职务,足迹曾遍及河西走廊,积累了大量一手素材。这正是文学创作最宝贵的养分,赋予整本小说一种戈壁滩独特的“嚼劲儿”,成就了《戈壁奇案》的独特价值和可读性。

  日前,《南方》杂志记者专访胡国华,听他细述这一奇案背后的故事。

  “我写的是那个年代、那一批人”

  《南方》杂志:许多读者在读到这本小说的很多细节时会有很强烈的真实感,这个故事有您的真实经历吗?

  胡国华:有。我大学毕业就分配到河西走廊最东边的一个县,叫古浪县。古浪县旧时称为虎狼关,穷山恶水。当年的大学生全部下基层,甘肃一个省就分配8000名大学生,把这些大学生编成农宣队,跟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我到了古浪县后,被分到了裴家营公社的队部当秘书。那个时候,这批大学生每个月工资是56元,但规定了不准去镇上吃饭,必须跟农民一起吃饭。这就出现了小说里写到的,到贫下中农家里吃饭就吃得比较差,到地富家里就被当作“落难公子”招待得好一点。这些细节和背景,都来源于当时的真实经历。我写的不是我们自己,我写的是那个年代、那一批人。

  《南方》杂志:您在小说里写到沙鸡、西瓜泡馍、葫芦头麦子等风物物产,很吸引人,也来源于当时的生活体验吧?

  胡国华:是的。说到鸡,还有个故事。当时,我首先在队部当秘书,平时不用在农民家吃饭,相对其他的大学生没有那么苦。到古浪的第一年过年,我就在队部食堂,请大家吃了一顿饭,每个人一只鸡——那时候一只鸡是1元。这顿饭一吃,有人说我破坏“三同”。我后来就因此被“发配”到了一个叫一棵树大队的地方做了副领队。那个地方历史上有过一棵大树,所以叫一棵树大队,有一二十个大学生在锻炼。至此我也开始体会到小说里写的“吃派饭”的艰辛。沙鸡、西瓜泡馍、葫芦头麦子……我想通过这个小说,把上世纪70年代河西走廊独特的时代背景、生活风貌展现出来,也把当时下放锻炼学生的真实际遇写出来。

  “这是美与丑的强烈反差,也是善与恶的反差”

  《南方》杂志:小说叫《戈壁奇案》,故事本身的设定就很“奇”,有着强烈戏剧性。为什么选择写这样一个故事?

  胡国华:小说里王有德是一个很邪恶的人。这个故事本身体现了美与丑、善与恶的强烈反差。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都是有原型的,就在当时的景泰县,是我后来做宣传干事的时候下乡听到的。真实的王有德和梅雪的悲剧是存在的,只是王有德的原型没有死,而现实中的梅雪后来坚决地跟他离婚了。小说对这个真实的故事进行了再加工。

  《南方》杂志:有人评价这本小说闪烁着法治的光辉。您怎么看这一评价?

  胡国华:我大学毕业是1970年,“文革”最狂热的时代过去了。1971年以后,理性法治开始慢慢地回归,这是整个故事的大背景。小说除了刻画以王胡、黄枚为代表的村妇村夫,还对顾君、梅雪、王秦音等知识青年,伍用心、朱忠等基层干部,还有詹宗等领导干部作群体画像,展现了不同阶层人的精神心理面貌,反映了其所处的社会环境。王胡等人的形象,对应了一部分人的愚昧与落后,顾君则代表了知识青年的理想主义,从稚嫩迈向成熟,詹宗代表了那个年代雷厉风行、风清气正的干部面貌……这些人物体现了那个时代的复杂,在他们身上也都反映了历史发展趋势的一个个侧面。

  《南方》杂志:舆论对这个故事的走向,其实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小说里也很深刻地探讨了舆论的作用机理,讲到了“舆论沙尘暴”的观点,让人眼前一亮。

  胡国华:这当然与我这么多年主管宣传工作的经历分不开。舆论是复杂的,就像沙漠里的龙卷风、沙尘暴,摇摆不定、忽东忽西;舆论又有邪恶的一面,它往往会放大个别的负面信息,造成社会的过度反应甚至恐慌,这一点在今年的疫情当中也有充分的体现。我从大学毕业,一直到今天没有放下过笔和键盘,因为我想把我知道的道理,告诉大家。

  在小说里说真话

  《南方》杂志:您写过很多的通讯、散文、报告文学,特别是至今被人称道的《告别饥饿》,历时数月采访而成,原中国新闻学院教授杨克现评价它为农民讲了真话,作题为《真话的历程》的序。而这次《戈壁奇案》虽有人物原型,却是虚构的故事。这种小说的写作与您熟悉的全部依据事实的新闻写作有什么不一样?

  胡国华:二者当然是不同的。首先像你说的,小说要依靠虚构,新闻讲求实事。其次,篇幅不同。通讯数千字、一万字,而小说动辄几十万字。这么长的篇幅,考验作者驾驭文字、谋篇布局的能力,以及作者的学识和功力。这本小说的叙事结构并不是传统的正叙、倒叙,而是有比较独特的设计。其实,我参考了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嘉尔曼》。至于“真话”的问题,我是一个愿意说真话的人,在小说里也可以说真话,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更容易说真话。

  《南方》杂志:您丰富的阅历,实际上成为您这本小说的养料。

  胡国华:真正的写作是需要经历的。做记者,你需要去记录一个时代,今后人们将从记者的文字里读到历史的本来面目。《戈壁奇案》只是换了一个更文学的形式去记录历史、记录那个巨变的时代。所以我写得很克制。有些人说你应该在小说里写点刺激的场面、情色的东西,吸引眼球,但是我没有这样做。我认为写作应该是克制冷静、独立思考的。

  《南方》杂志:今后您还有其他的小说创作计划吗?

  胡国华:有。目前我的另一本小说已经完成大半,篇幅比《戈壁奇案》更长。我在广东工作生活那么多年,我很愿意写一写这片改革热土上波澜壮阔的故事。至于具体是什么故事,先卖一卖关子。

  《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丨蒋玉 影子

  链接

  作者不是后浪,也不是前浪,他上世纪70年代从江南扎根到甘肃的“古浪”。他生在戈壁,长在戈壁,没想到他祖籍浙江东阳,读书到北京,毕业一个猛子扎到了甘肃武威古浪,在远离沿海的省份,他写下《在古丝绸路上旅行》《祁连山纪行》,更写就河西走廊戈壁滩上的一段新闻人的传奇,《告别饥饿》就写在我曾无数次穿行的六盘山下,将真正的新闻写入历史,创造历史。整整50年后,作者从写就新闻传奇,改变历史走向,没承想又一猛子扎进小说,写下这一部《戈壁奇案》,让尘封已久的古浪鲜活起来!

  ——凯雷(资深媒体人)

  《戈壁奇案》文本简洁、语言平实、线索顺畅,推动故事节奏快速发展。创作主旨理性克制、小切口大背景,带领读者走近40多年前的河西走廊戈壁滩生活的现场,可算是一部城乡叙事史。还通过对社群关系、气候环境、风土人情等的讲述,兼具人类学广博视野,丰富了本书的层次感和细腻感。

  ——袁野三(广州出版社编辑)

  《戈壁奇案》所呈现的典型环境与典型人物的真实性,作者对细节丝丝入扣的推敲,把特殊年代里西北农村的物质经济、生活状况、治理方式、组织结构,以及人们的言行举止、思维活动、精神状态淋漓尽致地反映了出来,给读者活灵活现地展现了当时的社会世情。

  ——郑园珺(资深媒体人)

  《戈壁奇案》

  作者:胡国华

  出版社:广州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年03月

  ISBN:9787546230733

  定价:28.00元

  内容简介

  故事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位于河西走廊戈壁县五佛公社的公社秘书王有德一家三口在家离奇中毒死亡,众人却对遇难者无一同情。专案组深入摸查,案情在各种反转下最终水落石出。《戈壁奇案》文字理性克制,人物形象鲜明,风土人情饶有趣味。作者胡国华早年系新华社高级记者,足迹遍及河西走廊,积累了大量第一手素材,也因此,《戈壁奇案》“能使人闻到1970年代戈壁滩的味儿”,它带领读者回看20世纪70年代初的历史,那个理性力量正在复苏的年代,彼时正散发着回归法治、尊崇法治的光芒。

  作者简介

  胡国华,高级记者。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新闻学专业,曾任新华社广东分社社长。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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