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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相关通知发布

2025-02-06 18:07 来源:南方网 朱绮琳

  2月6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发布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剧及网络剧片剧本孵化、精品创作、播出激励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各电视剧网络剧片制作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广东省影视产业繁荣发展,充分激发行业活力和积极性,根据《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项目(奖励激励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文艺精品(文艺人才)扶持专项资金电视剧及网络剧片剧本孵化、精品创作、播出激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专项及题材

  (一)扶持专项

  电视剧、网络剧片剧本孵化专项:对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剧本,择优给予孵化扶持。

  电视剧、网络剧片精品创作专项:对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择优给予创作扶持。

  电视剧、网络剧播出激励专项:对电视剧、网络剧作品,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电视剧频道(八套),或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播出,择优给予播出激励。

  (二)项目题材

  现实题材:立足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书写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人民群众的火热奋斗。

  革命题材: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历史题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展现中华审美风范。

  创新题材:以新题材、新形式、新技术推动中华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创新表达诠释核心价值、引导主流审美、促进国际传播。

  特色题材:在多元化题材中充分融入广东本土特色元素、展现广东之美,如中华现代文明的广东篇章、岭南优秀传统文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等。

  二、申报及验收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电视剧、网络剧片剧本孵化专项

  已在广东申请备案立项且尚未完成剧本创作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可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扶持。

  2.电视剧、网络剧片精品创作专项

  已在广东完成备案立项的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可以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扶持。

  3.电视剧、网络剧播出激励专项

  已在广东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网络剧,于2024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一套)或电视剧频道(八套)主要时段播出,或在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并取得较好播出效果的,可以申请。按程序择优予以资金激励。

  (二)验收要求

  申报剧本孵化专项的,应在获扶持之日起9个月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全剧本进行验收,并完成备案立项。

  申报精品创作专项的,电视剧、网络剧项目应在获扶持之日起18个月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完成片进行验收,并申请电视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项目应在获扶持之日起12个月内向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报送完成片进行验收,并申请网络剧片发行资质。

  获得扶持的项目和制作机构,需与广东省广播电视局签订协议。剧本孵化专项、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对应扶持事项,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积极配合完成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播出激励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本机构广电视听作品的创作生产。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或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或违反协议使用资金的,需全额退回扶持资金。具体验收要求在双方签订的扶持协议中明确。

  三、申报材料

  项目备案立项机构为申报主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电视剧、网络剧片剧本孵化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剧本孵化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项目方案;

  5.剧本合同;

  6.其他佐证材料。

  (二)电视剧、网络剧片精品创作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精品创作专项申报表;

  3.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项目方案;

  5.其他佐证材料。

  (三)电视剧、网络剧播出激励专项

  1.书面申请报告;

  2.申报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3.《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4.播出频道(平台)出具的播出情况盖章证明等佐证材料。

  四、申报时间和程序

  2025年度计划开展两批次项目征集评选,首批项目于3月31日、第二批项目于9月15日截止。申报机构需于截止日期前向所属市文广旅(体)局提交申报材料。省直单位按截止日期直报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申报材料应包括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可编辑版、盖章扫描版)优盘一式两份。各市文广旅(体)局负责对本市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完备性初核,按批次于4月7日前、9月22日前将公函、项目清单、申报材料报省广电局。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1.省广电局政策咨询

  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电视剧管理处 020-61292729

  网络微短剧: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 020-61228985

  2.各市文广旅(体)局材料受理

  广州市:020-38925309

  深圳市:电视剧0755-88102317,网络剧片0755-88125287

  珠海市:0756-2602903

  汕头市:0754-88546814

  佛山市:0757-28780604

  韶关市:0751-8884652

  河源市:0762-3389602

  梅州市:0753-2261415

  惠州市:0752-2892111

  汕尾市:0660-3213228

  东莞市:0769-22837091

  中山市:0760-23321383

  江门市:0750-3272541

  阳江市:0662-3376185

  湛江市:0759-3339950

  茂名市:0668-2881442

  肇庆市:0758-2781878

  清远市:0763-3388614

  潮州市:0768-2371315

  揭阳市:0663-8655033

  云浮市:0766-8989378

  附件如下:

  附件1 部分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附件2 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精品创作专项申报表

  附件3 电视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剧本孵化专项申报表

  附件4 网络微短剧精品创作专项申报表

  附件5 网络微短剧剧本孵化专项申报表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绮琳

  来源: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编辑:金哲华   责任编辑:王萍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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