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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创文:持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2017-07-28 09:08 来源:羊城晚报 彭启有

  整治后的荔枝湾成为广州市区一景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彭启有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以实现人的现代化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大力开展“文明广州”建设,有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构建“文明广州”常态化机制

  广州市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

  注重统筹合力创建。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市委书记担任市文明委主任、市长任第一副主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注重规划引领创建。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和创建文明城市三年规划,并将创建文明城市列入每年党委政府工作报告。

  注重围绕中心深化创建。把“文明广州”建设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紧密结合,与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紧密结合,与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紧密结合,与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紧密结合,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振奋精神的作用。

  注重“测评考核”推进创建。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连续9年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考评体系。据统计,去年通过测评推动解决创建工作问题3000余例。

  培育“文明广州”良好社会风尚

  广州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大力弘扬敢为人先、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培育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连续30年开展“友爱在车厢”活动,连续9年开展城市文明主题月、主题日活动。发动市民评选广州市十大文明风尚,2005年至今累计发放《市民礼仪手册》近70万册。深化“志愿之城”建设,全市注册志愿者达137万,每年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达400余万人(次)。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基层创建活动,2016年全市基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10.35万场(次),参加人数达1229万余人(次)。全市共有市级以上文明村镇90个,文明单位924个,2户家庭获得首届全国文明家庭殊荣。大力推进文明建设法治保障,修订《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着手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推进文明广州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营造城市文明氛围。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组织创作和刊播公益广告作品188套,全市工地围挡公益广告上画达73.5万平方米,打造情景一体、寓意深刻的公益广告风景线。抓好典型带动,常态化开展好人评选活动,建立广州榜样发布厅定期发布先进典型。目前,全市有市级以上道德模范416人,其中全国道德模范4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0人(次);市级以上身边好人1284人,其中中国好人157人。

  发挥文化熏陶作用。近年来,广州建成开放粤剧艺术博物馆等一批重点文化设施,编纂出版《广州大典》,推进经典诵读、戏曲进校园,开展花城主题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精心打造音乐金钟奖、艺术节、艺博会等系列文化活动品牌,持续推进书香城市建设,进一步擦亮“广州过年、花城看花”文化品牌。

  提升“文明广州”城市形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文明广州”建设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让市民群众在城市发展大局中真切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强化城市枢纽功能,完善城市网络形态,提升城市品质。立足广州“山、水、城、田、海”自然格局,按照依山、沿江、滨海的城市脉络,建设“一江两岸三带”,自北向南形成自然生态、现代都市、滨海新城三个风貌区,基本明确了城市空间、定位、格局。围绕改造基础设施、优化景观环境、完善公共服务,推进老旧社区微改造,改善老城区居住环境,提升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广州从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市场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安全隐患等方面入手,集中力量推进登峰、石井、三元里、石牌、车陂、棠下等重点地区和城乡结合部、区域结合部综合整治,深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进城市出入口、主干道周边、主要景观片区等重点标志性区域环境品质提升。

  全力保障社会平安有序。加强社会面、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街(镇)和社区(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网络等5张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据统计,98%的市民认为生活环境有改善,94%的市民认为社会治安有改善。

 

 

编辑:陈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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