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世称于少保,浙江钱塘人。二十三岁就考中进士,不久做了监察御史,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任官期间,他同情百姓疾苦,为民排忧解难,身居高位时,依然清正廉洁,衣食朴素。
明朝正统年间,朝政腐败,宦官专权。每逢进京朝见,各地官吏都从百姓手中搜刮银钱,向朝中权贵献媚取宠。而于谦进京奏事时,总是不带任何礼品。同僚劝他即便不献金银财宝攀附权贵,也该送上土产打点人情。于谦潇洒地挥挥两只衣袖,笑答:“带有清风!”而后,他还以诗明志,作《入京》一首:“绢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绢帕、蘑菇、线香都是于谦任职之地的特产,这类物产本该是供人民享用的,只因官吏征调搜刮,反而成了危害百姓祸殃。他进京什么都不带,只带两袖清风朝见天子,不愿百姓有怨言。
于谦死后,家无余财,抄家兵士翻遍犄角旮旯,仅在紧锁的正屋中,发现明代宗朱祁钰赏赐给他的蟒袍和剑器,除此以外,别无他物。《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点评
于谦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故能名垂青史,为后人所敬仰。为官做人,当廉洁奉公、一清如水,居庙堂之上,能砥砺清节;处江湖之远,能慎行自律。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人。
参考资料:《中国成语大辞典》丨上海辞书出版社 《两袖清风-文苑》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黄心雨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