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宰相向敏中在西京的时候,曾判过一个案件。有个僧人夜晚路过一户村舍请求借宿,主人不答应,只是同意他暂栖在门外。这天半夜,僧人忽然发现主人家墙头有动静,原来是个盗贼带着一个妇人及包袱翻墙而出。僧人害怕明天主人家追查起来会牵连到自己,立即起身逃离。由于天黑路不熟,他不慎失足掉进了一口很深的枯井中,在里面发现那个妇人的尸体。第二天,主人循踪而来,把僧人押送到了官府。在狱中,僧人经不住拷打,只好认罪,并称赃物留在井旁不知被什么人拿走了,案子就这么结了。唯独向敏中认为此案有疑点,他亲自讯问僧人,僧人只是回答:“这是我前生欠此人一条命,此世必须拿命来回报,没有什么可说了。”向敏中还是感到困惑,反复追问僧人这才把实情告诉了他。
向敏中对外封锁此案信息,秘密派遣手下官吏去查访凶手。有一天,那官吏来到死者生前居住的村子吃饭,有个老妇人听说他从府城来,但不知道他是官吏,就过来跟他聊天,问道:“那个僧人的案子怎么样了?”官吏骗她说:“昨天已经把那个僧人鞭死了。”那老妇人接着询问道:“要是现在捉到了真正的贼犯会怎样呢?”官吏说:“案子即使是错判也不能翻案了。”老妇人说:“那就但说无妨了,杀害妇人的凶手其实是我们村的一个年轻人啊。”官吏问清楚了那年轻人的住处,在家中将他抓获。审讯时,年轻人都认罪了,并有当时作案的赃物佐证。
点评:
向敏中判案时明察秋毫,灵敏察觉到僧人杀人案件的疑点,最终找到了犯罪的物证、捕获了真正的凶手,巧妙为僧人证得清白,纠正了一桩错案。徒法不足以自行,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司法人员来助力。司法断案贵在精细,要涵养“民生无小事”的情怀,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和态度用心用情办好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参考资料:
《涑水记闻》| 中华书局
作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朱洁琳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