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东汉时期,颖阳县有个人名叫祭遵,虽然家境富裕,但生活却非常简朴。后来祭遵在光武帝刘秀手下当了军中的执法官,负责军营的法令。任职期间,他执法严明,不循私情,为大家所称道。
有一次,光武帝身边的侍从犯了死罪。祭遵查明真相后,依法将其处以死刑。光武帝得知后十分愤怒,心想祭遵竟敢处罚自己身边的人,便欲降罪于祭遵。有人知道这件事后过来劝光武帝说:“军令严明,本就是您的要求。如今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势,才使您的法令得到了执行。” 光武帝听罢,觉之有理,非但没有降罪于祭遵,反而封他为刺奸将军,并对诸将说:“你们可要小心祭遵!我的侍从犯法都被他杀了,对你们绝对不会徇私的。”后来又封祭遵为征虏将军、颍阳侯。祭遵为人廉洁俭约,处事谨慎,处处约束克制自己的私心,一切以公事为重,把得到的赏赐全部分予士卒,家里并无私人财产。即使在安排后事时,祭遵还不忘嘱咐手下,只需用牛车装载其棺木薄葬洛阳,不得铺张浪费。后来人们就用“克己奉公”这个词,形容克制个人私心,严格要求自己,一心为公的人。
点评
祭遵执法严明、清廉简朴、去私为公的精神对于今日的法治建设尤其具有启发意义。存私心不能谋公事,去私方能为公,公职人员应当克制一己私欲,廉洁自律,一心为公。
参考资料:《中华成语典故》丨中国戏剧出版社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