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商君书》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由变法强秦的商鞅及其后学所著,典型代表法家的变法思想和治国思维。这段话中说道,只有充分观察民俗民情制定法律,才能实现治理,只有审慎考察国情抓住根本,才能妥善适宜。如果违背时代民俗、脱离国情根本,那么法令制定了民众也会混乱,政事繁剧却收效甚微。
商鞅深受秦孝公赏识,被委以变法强国的重任,先后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分两个阶段开展变法。商鞅的变法既要扭转朝堂上固有的保守思维,又仍得面对秦国实际状况,故而强调变法要立足现实的民俗国情,从而有效实施了废井田、重农战、一度量、建郡县等一系列变法措施,使秦国的经济和军事实力日益强大,为统一中原奠定基础。从《商君书》中可以看到,这场富国强兵的变法改革是以“观俗立法”“察国事本”作为重要指导思想。
点评:
《商君书》强调立法的现实社会基础,主张观察民俗、立足国情,从而成就其历史地位。这启示着立法建制要与时代共同变化、与世俗共同发展的道理。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亦须坚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民俗,既不可因循守旧,也不宜生搬硬套,而应充分考察本国国情,审慎尊重各地民俗,因地制宜而与时俱进。
参考资料:
《商君书锥指》| 中华书局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