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 南方日报出版社

“以身试法”,源于这位安定太守的一份告谕

2023-08-18 10:33 来源:南方网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王尊是西汉末年著名的大臣。他曾担任安定郡的太守,刚到官署上任时,就贴出一份告谕,上面写道:“各官吏按照法令守卫安定郡,担任百姓的父母官,抑制豪强,扶持弱小,大家都辛苦了。希望各位努力端正自身,为下属树立好榜样。过去做错事的,现在能改过,我可以与他继续共事。请大家谨慎地奉行职责,切勿去做触犯法律的事。”在告谕中,王尊还明确要求各级官吏恪尽职守,不得欺压百姓,不得贪赃枉法,要以身作则,激励部下和百姓遵纪守法。

  告谕一出,许多以前为非作歹的官吏都收敛多了,但仍有官员倚仗朝中有人,把告谕当成儿戏,依旧我行我素,胡作非为。王尊十分生气,下令将一个带头违反告谕的贪官下狱治罪,接着又把曾经鱼肉乡里的一批豪强污吏逮捕。这样一来,安定郡的局面为之一新,老百姓们纷纷拍手叫好。后来,人们便用“以身试法”来形容明知是犯法的事,却偏要冒险去做。

  点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敬畏法纪“红线”,守住人生“底线”,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参考资料:《汉书》| 中华书局

  作者:黄心雨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公众号

编辑:周存   责任编辑:江海燕
回到首页 南方网二维码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