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西汉汉宣帝时期,渤海、胶东一带的盗贼非常猖狂,他们四处盗取财物,百姓不堪其扰。山阳太守张敞自告奋勇上书:“我听说胶东、渤海一带的郡国多年歉收,百姓饥寒交迫,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盗贼。我愿意到那里去惩罚奸邪暴虐的人、抚恤贫弱无助的百姓,请把我派到胶东去吧。”于是,汉宣帝任命张敞为胶东相。获得任命后,张敞又向汉宣帝请示:“要治理胶东这样的郡国,必须要通过严格的赏罚来奖勉善行、惩罚恶行。对那些追捕盗贼有功的人,希望朝廷能够给予他们优厚的奖励。”汉宣帝答应了他的请求。于是,到任胶东后,张敞公开实行悬赏。对于追捕其他盗贼有功的盗贼,以功抵过,免除他们的刑罚;对于抓捕盗贼有功的官吏,向尚书报请升职,有几十人因此得到了补任县令的好机会。由此,盗贼群体逐渐被瓦解,官吏百姓不再受到盗贼的困扰,胶东恢复了安定。《汉书》中对张敞的治理能力大加赞赏,认为张敞赏罚分明的治理手段非常有效。后世用“赏罚分明”来形容论功行赏,论罪责罚,处理事情公正严明。
点评:
张敞制服盗贼、安定胶东,有赖于公正严明的赏罚措施。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赏罚分明是法治和规则的应有之义,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奖功罚过,公正无偏,才能彰显法律权威和公正,也才能使大家口服心服,乐于养成自觉尊法守法的意识。
作者:何天然
参考资料:《汉书》| 浙江古籍出版社
《廉政成语》| 扬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