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东汉时,刘宠曾任会稽郡太守。在任期间,刘宠废除了一些对百姓不利的措施,减免部分苛捐杂税,禁止郡内非法活动,使会稽郡中的百姓都能安居乐业。朝廷认为他政绩卓著,把他升任为主管工程建筑的官员。
在刘宠离任的时候,山阴县有五、六位老汉特意为他送行,每人带着一百文钱来送给刘宠,说道:“我们都久居山谷,不曾认识朝廷大官。以前别的太守在任时,官吏总是从早到晚地在民间搜刮,有时候百姓家里的狗整夜都在受惊狂吠,不得安宁。自从您上任以来,夜里再也听不到狗叫声了,也没有官吏来向百姓索要财物了。如今我们年老了,终于遇上了能治理郡县的好郡守。听说您即将离任,所以我们一起来送上一点薄礼。”刘宠谦虚地说道:“我的政绩哪有你们说的这么好,父老乡亲们都辛苦了!”老人们一定要他收下,盛情难却,于是刘宠从每人手里象征性地收下一枚铜钱,以表示承领了他们的好意。待老人们走后,他又将钱投入江中,表明自己的清廉自守。后世对刘宠的行为非常赞许,用“一钱太守”来赞美廉洁的官吏。
点评:
刘宠不收受百姓百文银钱的行为体现了为官者清廉的优良品质,广为后人所称颂。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秉承公心地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作者:何天然
参考资料:
《后汉书》| 中华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