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省委政法委联合南方网推出《“典”亮法治文化》栏目,生动讲述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故事,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典故:
西汉时期,淳于意在诸侯国齐国担任太仓令。文帝四年的年中,有人向汉文帝告发淳于意犯罪。按照当时的法律,淳于意将被押送到长安接受肉刑处罚。肉刑是残害人身体的刑罚,例如砍去腿脚、割掉鼻子等,从夏商周一直沿用到汉初,十分残酷。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她们跟在父亲身后哭了起来。淳于意很烦闷,抱怨家里没有男丁,关键时刻身边没人能帮得上忙。淳于意小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气话非常伤心,她决定跟随父亲一路去到长安,并想办法救出即将受刑的父亲。到了长安以后,缇萦向汉文帝上书写道:“我父亲身为朝廷官吏,齐国上下都称赞他廉洁公正,如今他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对此我感到非常悲痛,正如死者不可复生,受到肉刑处罚的人也不能再恢复完整健康的身体,即使想要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我愿意去做官婢,代父亲赎罪,请让我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吧!”汉文帝看后,被缇萦的孝心和恳切言辞深深打动,于是下令改革国家刑罚制度,废除部分残害身体的肉刑,改为鞭笞或罚作劳役的处罚。
点评:
汉文帝的刑罚改革以劳役刑替代肉刑,体现了对刑罚教育和改造功能的认识与关注,使得刑罚的功能不再仅仅局限于惩罚。这也是古代刑法跨越野蛮、走向文明的一个里程碑。在变革的时代背景下,法治建设应当把握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各种因素,促进法治社会的文明进步。
参考资料:
《史记》| 中华书局
《中国法制史》|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缇萦上书”给我们的启示》| 中国法院网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号